您的位置:首页>>常见问题

中心供氧运行要求及供氧标准

日期:2021-06-17 06:09:21
  中心供氧设备带运行要求:
 
  1.氧气瓶的办理、转移人员须经过训练,持证上岗,站内空、满气瓶要分隔,摆放规整,带好氧瓶帽,转移气瓶时,应轻装轻放,避免碰击。氧气瓶阀门和管道须勤查,封闭好,不允许有漏气景象,非作业人员禁动用。
  
  2.严格执行上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查验和作废新,标志显着,台账,并做好每年的年检作业。
  
  3.氧气瓶、氧气管道设备有要由专人修理和办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状况应及时修理,实行每日火巡查制,并做好巡查记载。如有不要素,须当即采纳措施,隐,正常的供氧。修理氧气管道时,有要封闭阀门,排进管道内的氧气,在进行焊接。
  
  4.氧气管道和集中管道的设备修理、运送,吸氧部位的查看修理疏通由装备部担任,各区领用的氧气瓶和氧气管道应各自担任,运用结束及时封闭阀门,严禁和明火,运用。
  中心供氧设备带供氧系统的供氧标准:
 
  1、中心供氧设备带系统的氧气管道不允许和燃气、燃共架敷设,须共架时要保持大于.5米的管距,共架部分不得有阀门和连接接头。
  
  2、氧气管道直径我们应该要使用麻醉机、呼吸机和其他的终端处压力不低于.4MPa;普通房终端处压力不低于.2MPa。
  
  3、还有是我们也要记住氧气阀门和其他附件材料:当工作压力大于3MPa时应选用铜材或不锈钢材做基体,采用金属密封材料;当工作压力小于3MPa时可选用其他与氧相容的金属材料做基体和其他与氧相容的难燃非金属材料做密封材料。
  
  4、并且氧气系统的气密实验的实验压力为管道系统的高工作压力。小时泄漏率应小于.5。